内乡法院:调解金融借款纠纷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南阳观察 2022-09-14 10:20:09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张云云 聂传青/文图

9月13日,在内乡县人民法院赵店法庭,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正在进行,经过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的沟通调解,仅用一个小时,双方矛盾成功化解。

2021年,周某在内乡某银行借款2万元,合同约定期限12个月。内乡某银行按合同约定全额放款,但周某在贷款到期后仅偿还了利息,并未偿还本金,银行多次催收,周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内乡某银行起诉至法院,希望早日追回贷款。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审查了解到,此案涉案金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承办法官在询问双方意见后,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被告周某普及相关法律问题,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造成的风险及违约责任,周某也称,并不是自己故意拖欠,因受“疫情”影响,投资失败没有挣到钱,所以贷款期限届满后没有及时还钱,同时周某表示愿意还款,但是现在手里没有钱,希望银行给予一定期限。银行也考虑到周某实际情况,同意其延期还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内乡某银行与周某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赵店法庭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中,将化解基层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中小企业纾困护航,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效的司法保障。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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