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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张松哲 郭贝/文图
8月29日下午,内乡县人民法院师岗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间的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满意而归。
家住内乡县师岗镇付王庙村的李某和彭某系邻居关系,2022年6月22日,彭某的孙子到李某家中和李某的闺女李小某玩耍,两个孩子在玩耍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彭某的孙子脚部受伤,彭某得知后误以为是李小某故意所为,就到李某家捡起一根烧烤用的细钢钎将十岁的李小某腿部扎伤。李某听闻后就与彭某理论,结果双方发生口角,在推搡打架中,彭某又将李某的胳膊扎伤,导致李某住院6天,后师岗镇派出所对彭某进行行政处罚,但就民事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李某家一纸诉状将彭某告上了法庭。
师岗法庭收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了案情,认为该案系邻里间因误会而引起的纠纷,且原告方所诉赔偿数额不大,为此,承办法官一方面主动与双方当事人及委托律师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确定好调解的时间、地点,另一方面到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调阅案件材料,为促进纠纷化解工作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调解当日,被告彭某一到场,便细数原告的种种不是,认为原告也有过错导致自己不同程度受伤,且打架一事派出所已经对其进行了处罚,坚决不同意赔偿原告损失,甚至要提出反诉。被告的态度也激怒了原告方,双方出现了强烈的对抗情绪。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你们这么多年的邻居了,一直相处得都很好,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了小孩子间的嬉戏打闹结下仇怨,互不来往,多不值得呀!判决容易,但判决了以后,你们之间的矛盾只会更深,以后还怎么见面?”经过法官耐心的劝说,两家之间的心结终于解开,被告彭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主动表示愿意进行适当的赔偿,并当庭将赔偿款交给了原告。最终,双方摒弃前嫌,言归于好。
邻里矛盾是基层最常见的矛盾纠纷,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在此案中,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从而使当事人学会在日后的生活中用理性解决问题,不仅维护了邻里和谐,也更好的促进了辖区内稳定。
近年来,师岗法庭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庭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中的作用,通过法理情理相融合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架起一座真诚沟通、相互理解的“法治桥梁”。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