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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聂传青/文图
一男子曾因酒驾被行政处罚,时隔6年再次醉驾被查获。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醉酒驾驶机动三轮车案件,被告人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被告人吴某无证驾驶无牌大阳电动三轮车送货,途中边走边喝,先后喝下一斤半白酒。当行驶至内乡县城高杆灯路口东1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湖北省襄阳汇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64.9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另查明,2015年4月,吴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内乡县公安局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被告人吴某无驾驶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