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法院:手机店主贩卖客户信息牟利获刑罚

南阳观察 2021-10-13 11:06:29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萌友 赵倩/文图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飞速发展,各种网站、应用程序等都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掌握的个人信息非法渔利,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和一定的财产损失。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判处被告人田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以来,被告人田某在其经营的手机专卖店,利用给客户实名办理手机卡之际,在开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新开的手机号码发送到其加入的多个贩卖手机号的微信群内,让对方以其提供的手机号码注册京东、抖音、陌陌等APP软件,田某共获利8658.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田某归案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其可以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该案承办法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谢文军表示,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的一大因素,广大市民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便在网站或公共场所提交个人信息,不要轻信街头的扫码领礼品或不规范的市场调查,尽可能地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猛犸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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