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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王利生 尤小果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临颍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督促零售药店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发挥好哨点作用,同时,强化药械质量和价格监管,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筑牢疫情防控阵线。
筑牢自我防护堡垒。对经营场所,要求定期消毒通风。对从业人员,要求加强健康管理,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按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实行从业人员健康码情况动态监测,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要求不得上岗,及时与所属社区对接落实管控措施。
发挥哨点预警作用。落实药品禁售措施,停售并下架封存退烧、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实行封存药品清单化管理,零售药店和属地市场监管所分别存档。督促严格执行进店查验措施,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查验台(区),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发现顾客有发热、干咳、咽疼、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上报,并提醒其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在开展疫情防控检查的同时,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和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3月24日以来检查防疫物资1123件次。对承担防疫物资储备的经营企业重点监管,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防疫物资质量安全。此外,加强下架药品管理,要求“四类药品”能退回的,尽量退回;不能退回的,装箱或整理后加贴市场监管封签,按不同贮存条件要求进行分类封存。
稳定防疫用品价格。制作《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对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通过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发布,线下在零售药店张贴方式,提醒告诫经营主体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行为自律,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每天对城区2家重点药店经营的4类防疫用品,进行价格监测。3月24日以来,监测的防疫用品价格保持平稳。
来源: 漯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