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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杨紫晓
“法官,我申请执行后钱都还没有拿到,怎么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你们法院是不是不再管了?”这些是执行法官经常会听到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产生的误解。
在此,向各位解释一下终本的含义:终本案件,是指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不是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因此,“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同时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
对此,10月8日早7时,孟州市人民法院在省市两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开展终本小标的案件集中专项执行行动。
本次执行行动,出动干警30名,车辆8 辆,入户12 家,搜查8次,拘传6名被执行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1起,和解1起,到位金额6.13万元。
“技术只是工具,正义才是根本”。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强调,法院干警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对待每一起案件。今后,孟州法院将不断探索终本案件执行模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编审:杜晚霞】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