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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张俊杰 /文图
近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通过查扣一辆车,执结了两起案件。
原来,2020年10月30日8时许,王某某驾驶轿车与王某州驾驶的电动车相撞,王某州受伤。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日判决王某某向王某州支付事故赔偿金20000元。王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王某某拒接电话,躲避不见。经网络查寻,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有一辆奔驰汽车,遂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并扣押其名下车辆。预感不妙的王某某更换了手机号码,藏匿起汽车,本人也躲了起来。
在此次执行活动中,山阳法院执行干警根据摸排线索,在马村区一厂区内发现了王某某隐匿的车辆行踪,当即赶到现场,依法将车辆扣押至法院。
面对执行干警的雷霆行动,王某某还浑然不知。直到下午,他才得知车辆已被法院扣押。王某某无奈之下主动和执行干警联系,执行干警将其传唤到法院,当面对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告知法院可对其行为进行处罚。王某某连连道歉,表示愿意当场履行对王某州的赔偿款。鉴于其态度诚恳,执行干警让其出具了悔过书。
经查询,王某某还有一个两万余元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未履行,经过说理释法,王某某满口答应一并履行。随后他便将4万余元一起送到法院。该民间借贷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原本打算让步利息3000元,这次连本带息全部履行到位。
此次“豫剑执行——机动车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专项行动中,山阳区法院共出动10辆警车、52名干警,入户调查5户,拘传4人,扣押奔驰牌汽车1辆,搜查2户,执行完毕4件,和解2件,到位金额17.33万元。
编辑:叶琼
来源: 焦作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