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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张晚璐 通讯员 卢国平
近日,上海某家化公司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一封感谢信,感谢法院及时倾力执行,保护了该企业的知识产权,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的贡献。
上海某家化公司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大型生产企业,是国内化妆品行业支柱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创造了“六神”、“美加净”等具有民族特色的驰名品牌。安阳某商贸公司系上海某家化公司安阳地区总代理,鹤壁某商贸公司与安阳某商贸公司签订有六神供货合同,从安阳某商贸公司购进花露水销售。
2020年7月28日,上海某家化公司调查人员发现鹤壁某商贸公司的48家营业场所内印有“六神”字样的花露水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认为安阳、鹤壁两公司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影响了上海某家化公司的商业信誉,故诉至鹤壁中院,请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鹤壁中院认为,鹤壁某商贸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行为已构成侵权,但是该公司已举证证明所销售的侵权商品系从安阳某商贸公司所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安阳某商贸公司作为上海某家化公司的代理商,理应销售正品商品,鹤壁某商贸公司也正是基于安阳某商贸公司特殊身份,从安阳某商贸公司处购进花露水,安阳某商贸公司应当承担其所销售的花露水均为正品的举证责任。但在本案中,安阳某商贸公司所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销售至鹤壁某商贸公司的产品系正品的事实,应当承担本案的侵权责任,并赔偿上海某家化公司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判决安阳某商贸公司、鹤壁某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上海某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1062398号“六神Liushen”和第1116603号“六神”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安阳某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上海某家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计25万元。
判决生效后,安阳某商贸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海某家化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同时兼顾到三家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社会的工作目标,执行过程中,鹤壁中院法官没有就案办案。在按照法定程序送达各类文书的同时,承办法官与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案情。随后,共同向被执行人讲解诚信经营的长远利益,守法经营的社会效益。向申请人讲解得礼让人与保护市场份额、做大销售蛋糕的内在逻辑。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工作感召下,被执行人三日内即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主动承担了执行费用。双方又约定被执行人继续经销申请人的日化产品。两年纠纷一朝解,上海某家化公司专门向鹤壁中院寄来感谢信,为鹤壁中院及办案法官的为民情怀点赞。
编辑:张晚璐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