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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张学军 通讯员 靖桂宇
“文明交通关系淇县形象,请骑电动自行车时要戴好头盔!”7月21日早上,在淇县红旗路与朝歌路交叉口,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刘飞正在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进行劝导。
从警19年来,刘飞把全部精力和心血倾注到所热爱的公安交管工作中,曾荣获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等。淇县创城工作启动以来,刘飞更是以身作则,带领中队人员坚守岗位、忠诚履职,守护着老百姓的平安。
文明交通与大家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刘飞把日常管理与创城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始终,他和同事们一起,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大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
“你好,我看你的头盔在车筐里,怎么不戴呢?头盔是用来戴的,不是放在车筐里的!”“以后骑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一定要戴上头盔,注意安全!”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刘飞和同事们努力做到让违法者心服口服,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标本兼治的执法效果。全县电动自行车号牌安装率达98%以上。
在整治“鬼火”摩托车专项行动中,刘飞经过实地摸排,摸清了“鬼火”摩托车活动规律,制定整治方案,采取设卡、巡逻与路面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有效遏制“鬼火”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今年年初以来,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0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30起、无牌42起,暂扣各类“鬼火”摩托车80余辆。
在刘飞和同事们的努力下,淇县文明交通出行的氛围越来越好,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逐步提高。“我们会继续向群众普及文明交通安全法规,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刘飞说。
编辑:张晚璐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