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作善城 富美鹤壁”鹤壁市城市创建统一主题、标识方案启用

鹤壁观察 2021-03-09 11:59:51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学军 萌友 田丽/文图

3月8日下午,鹤壁市创城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鹤壁市创建主题、创建标识方案及使用规则,鹤壁市创城办统筹协调组负责人介绍了鹤壁市城市创建主题、创建标识及其含义。

“以文明的‘文’字和好人的‘人’字作为创意主题,将两个字巧妙结合,变形为心形图案,象征爱心善行,并蕴含以人为本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含义;上方一朵绚丽的樱花,体现城市特色,隐喻富美鹤城;一只昂首飞翔的仙鹤腾空而起,象征文明城市创建带动鹤壁发展;整体设计采用红色,代表鹤壁人民高昂的创建激情和坚定的创建信心。”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鹤壁市城市创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按照文明城市创建“155666”工程关于明确全市统一的创建主题,打造鹤壁独特创建标识的总体要求,自2020年12月20日,鹤壁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选城市创建主题、创建标识和公益广告,经专家评审、广大群众投票,该市创建主题最终确定为:“善作善城  富美鹤壁”。其释义为:“善作”寓意善学、善谋、善为,体现鹤壁创则必成的城市创建精神;“善城”寓意友善之城、孝善之城、诚善之城,体现鹤壁连续21年开展“好人”评选,持续打造“好人”品牌,是一座诚实守信、崇德向善的“好人之城”;“富”寓意产业富、百姓富、精神富;“美”寓意城乡美、生态美、和谐美。

会上,鹤壁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组长胡耀华、市委宣传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科科长彭家峰分别就创建主题和创建标识的相关使用规则、公益广告的具体内容和淇河书屋建设情况作了说明。

据了解,鹤壁市城市创建主题、标识使用范围原则上限于城市创建开展的相关活动。使用城市创建主题、标识应尊重原创,严格参照《鹤壁市城市(文明)创建视觉形象管理手册》,不得擅自进行修改或调整比例,确需修改应报鹤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同意。鼓励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在重大活动、城市宣传、城市窗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荣誉信用、对外交往、媒体推介等领域应广泛使用城市创建主题、标识。

使用规则还规定,不得将城市创建主题、标识用于商业目的。

本次发布的公益广告共有23件,作品涵盖了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筷公勺、生态环保、文明交通、关爱老人和未成年人等方面内容,将广泛运用于鹤壁市地标景观、宣传版面、新闻媒体、宣传画册等方面。

关于淇河书屋建设,鹤壁市将用两年时间,在全市主城区高标准建设一批淇河书屋。书屋建成后将实现和市、区图书馆图书通借通还,极大的方便群众日常阅读需求,提升阅读体验。按照“统一审核、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的要求,此次还设计了淇河书屋标识,将广泛使用于各淇河书屋室外、室内等显著位置。


猛犸编辑:张学军

来源: 鹤壁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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