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淇县农民在县农信社“被贷款”,去年买房才知道,交涉无果

鹤壁观察 2021-02-08 20:44:55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学军/文图

“我毫不知情情况下在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淇县农信社)被办了一份贷款,2009年贷款50000元,2017才还,钱不是我贷的,也不是我还的。去年12月份买房,银行让俺夫妻查询征信记录时,才发现自己证信不过无法贷款,多次找淇县农信社交涉无果。日前,淇县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己被贷款,竟然还款逾期了上了黑名单!”

投诉:买房贷款发现自己“被贷款”

2020年12月,鹤壁市淇县西岗镇卧鸾村民张先生欲意在县城购买一套房产,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银行让其夫妻到中国人民银行淇县支行查询个人信用,发现该信用报告记载“张先生于2009年1月23日在淇县农信社借款50000元,期限14个月,截至2017年3月28日,逾期归还本金50000元”。查询该信用报告后,张先生遂找到淇县农信社,说明自己并未从该处借款,要求更正错误。但淇县农信社相关负责人却称是因其本人身份证保管不善被盗用所致。

张先生几经周折,经查询发现该笔贷款系县某肉品厂以自己名义办理的手续。于是多次上门让淇县农信社消除自己不良记录,却遭推托。

张先生说,本人既未委托授权他人使用自己身份证,也未亲笔签名,在没有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办理借款50000元,应该是淇县农信社把关不严。该笔借款逾期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显示自己有不良记录。故要求淇县农信社消除自己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记录。

农信社回复:或是身份证保管不善所致,正在打报告

张先生所言是否属实?在本人未到场没签名情况下,淇县农信社如何审核把关走的贷款手续?其要求消除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可行?为何迟迟未能办理?

对此,记者电话2月3日“致电”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纪检监察的赵主任,据其介绍:确有其事。经调查得知,当时是淇县农信社下边的某网点办理的贷款,是县某肉品厂拿张先生的身份证办理的贷款手续。具体是张先生把身份证借给别人,还是保管不善被盗用,无从得知。至于其提出消除征信中心的不良记录,淇县农信社正在打报告申报,还要等鹤壁市农信办能否批准才行,层层上报,过程比较复杂。

律师说法:农信社违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月6日,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如果张先生所述属实,自己从未在该信用社办理过贷款或签字等业务,那么,这就属于信用社内部管理存在问题,至少信用社在审批贷款流程时存在把关审核不严,信用社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消除张先生的不良记录、赔偿张先生的损失等;张先生同时有权向当地银保监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清本案事实真相,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猛犸编辑:张学军

来源: 鹤壁观察

相关新闻
伸手必被捉!火车上“顺手牵羊”,民警凭一细节抓获嫌疑人
视频新闻 | 2020-11-14
可爱老爷爷九旬寿宴学羊叫 被老伴儿嫌弃扯袖子回一个倔强眼神
猛犸新闻 | 2020-11-30
醉酒男子闯岗被拦停,抽血检查时连喊“我差钱吗?”
视频新闻 | 2020-12-16
热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