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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设立的目的是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一、案例分析
某日,齐某骑着摩托带着女儿行驶在乡村公路上,张三突然驾驶拖拉机从转弯处出现,由于天黑视线不清,再加上车速过快,最终齐某的摩托车撞上了张三,导致齐某及其女儿受伤。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齐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张三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齐某送往医院治疗三十余天才出院,齐某的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齐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三赔偿相应损失。承办法官与张三沟通,张三也表示自己没有钱,眼见这个案子没有调解的可能,法官决定排期准备开庭。
张三的父亲张老三突然找到了承办法官,表示自己还有一些积蓄,希望法院再调解一下,自己愿意尽最大努力代替张三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张三父亲愿意赔偿的情况,承办法官在开庭这天进行了最后一次庭前调解。
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三赔偿齐某十万元,齐某也表示同意,双方约定了五天后履行。五天后,张三如约带着他凑齐的赔偿款来到法庭交纳案款,并感慨道:“看来这个保险该买还是应该买,当初为了省小钱,现在得出大钱了”。
二、知识点关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换句话说,不购买交强险的车,就是不能上路的。因此,不及时缴纳交强险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导致事故赔偿方面的损失,交警也会按照法律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
来源: 犸上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