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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于艳彬 通讯员 崔哲
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梁庄法庭着力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在辖区某村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就地解决矛盾,普及法律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5年被告刘某在原告杨某屋后栽种树木,2018年被告刘某栽种的树木将原告杨某房屋的瓦片刮落,造成房屋漏水。且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多年前因宅基地使用权产生纠纷,一直未予解决。重重矛盾之下,当地村委会、司法所多次组织杨某与刘某进行调解,均以无果告终。原告杨某诉之法庭,要求被告刘某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吕振江了解基本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居,能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最好,于是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既方便了群众,又能达到法治宣传的效果。在巡回法庭审理现场,吕振江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通过勘察走访,向村干部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以及性格特点,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调查、辩论。吕振江着重通过情、理、法多个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双方要从长远处着眼,大家毕竟都生活在一个村里,天天要见面,和气、和谐对双方都有好处。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多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内黄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用心、用情、用法为辖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 安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