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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于艳彬 通讯员 卓晓宁
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安阳市内黄县某装修有限公司,被告是河南某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原告诉求被告按照《买卖合同》支付剩余货款30820元。
案件受理后,为了兼顾双方企业发展,推进企业互利共赢,承办法官牛砚洲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决定对该案件进行调解。在认真听取双方诉求、抓住矛盾关键后,围绕付款方式、时间等问题焦点进行引导释明,耐心释法明理并妥善平衡双方利益。经过协商调解、拟定新方案,最终原、被告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庭审后,牛砚洲又“以案说法”结合该案例及其他典型案例为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在接下来的司法工作中,内黄县人民法院将加大调解力度,以最优方式解决双方矛盾,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来源: 安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