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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于艳彬 通讯员 李庆彬
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内黄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
多方联动,共建共治。内黄县法院与辖区各乡镇加强联系,送法进乡村成为常态化工作。该院多次组织干警下沉各村召开座谈会,送法进乡村、法官实地走访化解纠纷、开展调解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该院与亳城镇陈流村村党支部、内黄县法律援助中心、毫城乡综治中心、毫城派出所出联合出台《共建陈流村无讼村居示范点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共建共治“大合唱”等方式,有效释放基层治理的“倍增效应”。
法治小屋,发挥实效。为了增强普法效果、提高村民依法办事的理念,内黄县法院积极推行辖区各村法治小屋建设。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筱丽两次实地走访调研内黄县陈流村无讼村居创建工作,重点提出建设好法治小屋,配齐硬件,完善软件,确保法治小屋充分发挥利民便民功能。法治小屋运营以来,成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普法宣传、解疑答惑的前沿阵地,村民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人民调解,排查纠纷。让熟悉本地社情、说话有分量、处事有办法的群众身边人来调解矛盾,吸纳村两委、党员、退休干部、教师等组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利用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人缘优势,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和信息搜集工作,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下一步,内黄县法院将充分发挥“无讼村居”示范引领作用,能动司法创建更多“无讼村居”示范点,把诉源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高质量高标准司法服务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 安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