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做新闻
近日,一只虫子因为以胡歌、古天乐取名而火了。
“感觉虫子都变帅了!”
在生态学领域期刊《世界生态学》刊登的一篇学术文章中,一种在四川发现的叉襀科新物种正式以胡歌、古天乐的名字命名为胡古叉襀(Nemoura hugekootinlokorum Wang & Meng, sp. nov.)。
文章的摘要提到,该物种是为了致敬胡歌、古天乐而命名,以此感谢他们对中国西部山区环境保护与基础教育事业的贡献。
有网友表示:“虫子蹭帅哥热度了”“感觉虫子都变帅了”。��
多位名人的名字被拿来命名新物种
胡歌、古天乐并非是第一个名字被拿来命名新物种的名人。
2012年,澳大利亚科学家新发现了一种罕见的牛虻(horse fly),将其命名为“碧昂丝(Scaptia beyonceae)”。因为这种牛虻不仅身材曼妙,而且下腹部密布着金黄色细毛,研究人员形容其为“苍蝇界古往今来第一天后”,所以,以此来向流行音乐天后碧昂丝致敬。
△图自美国科普性杂志《大众科学》
约翰·克里斯(John Cleese)是英国喜剧界大师级的演员和编剧。2005年,科学家把一种新发现的毛狐猴命名为Avahicleesei,以致敬他在狐猴保护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
△图自果壳网友
出生于瑞典的葛丽泰·嘉宝(Greta Garbo)领衔主演了多部无声电影和好莱坞早期的有声电影。因为她高贵的气质和些许神秘,科学家把一种新发现的孤独雌性黄蜂命名为Rostropriagarbo。
△图自果壳网友
不光是真人明星,就连电影里面虚构人物也来“凑热闹”。
达斯·维德(Darth Vader)是电影《星球大战》(Star Wars)的角色。因为他的一身装束与一种学名为Agathidiumvaderi的新发现物种甲虫非常相似,两者都有宽广发亮的头部,眼睛也非常相似,所以达斯·维德被用作新物种的名字。
△图自果壳网友
发现者可以给新物种随便命名吗?
以胡歌、古天乐取名的虫子火了之后,也有不少网友提出疑惑:发现者真的可以给新物种随便起名吗?
对此,成都华希昆虫博物馆馆长赵力表示,按照国际惯例,发现者拥有对新物种的命名权,甚至有人用女朋友为其发现的新物种命名。
一图了解新物种起名规则↓↓↓
属名: 新物种属于哪个类群,就必须用这个类群的属名,按照科学的分类依据取,不能随便更改。
种名: 种名的自主性较强,可以范围很广泛,几乎可以随意确定。在国外,不少学者喜欢用亲朋好友的名字给新物种命名。“胡古叉襀”遵循《国际动物命名规约》(第4版)第31.1.2条款,以胡歌姓名的拼音“Hu Ge”、古天乐姓名的拼音“Koo Tin-lok”加上拉丁化后缀“-orum”来命名。
关于后缀,《国际动物命名规约》中也有明确的规范:
如果该人名为一男子姓名,须在该名称的字干上加“-i”;
如果为多男或一男(多男)和一女(多女)共用,则加“-orum”;
如果为一女,加“-ae”;
如为多女,加“-arum”。
发表命名者的姓氏: 主要体现的是对命名者的尊重,“胡古叉襀”的第三个单词Wang & Meng是两位作者的姓氏“王”和“孟”。
尾缀: 1999年以后发表的新的名称,必须在文章中特别标明它是个新名,最好用拉丁字“sp.nov.”,“gen.nov.”,“fam.nov.”,“nom.nov.”或这些字的对应译文。
又有人提出疑惑:为什么新物种命名必须用拉丁文?
①按照《国际动物命名规约》,发表新物种必须采用拉丁文的学名,不遵守就不会被国际认可。
②拉丁文作为一种古文,目前已经鲜有国家作为母语,是国际上相对最稳定的文字系统。
③一种拉丁文名字在不同的国家、用不同的语言可以翻译成很多名字版本,在某个区域内可以使用,但在国际上就只承认拉丁文这一个。
随着社会发展变化,新物种命名的公开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赵力介绍,过去,新物种的发表及命名,要求必须在纸质文档中出现,并且需要复制1000份以上,存放在较大的博物馆、图书馆中方便人们查询。如今,按照约定俗成,在国际较权威的网络杂志等发表也基本会得到认可。
来源: 时之眼